广州女电脑存性爱视频 被盗遭勒索31万
2013年03月22日07:38南方网陈万如我要评论(13) 字号:T|T
南都讯 记者陈万如 通讯员崔杰锋 男子从一部笔记本电脑中获取机主的性爱视频及照片,以散布个人隐私为要挟,向机主索要31万元,后因被害人及时报警而未果。近日,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涉案男子苏某能提起公诉。
2012年10月9日晚上,方女士下班后回到位于番禺区市桥街康裕园的家中,发现放于客厅内的一台苹果牌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当即报了警。
次日下午,方女士收到多条手机短信,对方自称买到她被盗的笔记本电脑,在硬盘里发现她和前任男朋友的亲密视频及照片。对方扬言要向方女士家人及工作单位散布这些隐私资料,除非方女士肯花钱买平安。
通过短信、电话讨价还价,该男子提出在当月15日前,方女士以31万元换回其笔记本电脑及视频、照片。方女士假意答应,随即求助于公安机关。同月15日下午,男子提出先期给付5万元,并要求将钱存入银行卡内,再用黑色塑料袋装好银行卡放于方女士住处附近一棵树上。待方女士按要求放好银行卡,犯罪嫌疑人苏某能上前取卡时,被早已埋伏在此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虽然勒索者已落入法网,但方女士隐忧未除:被盗笔记本电脑几易其手,隐私视频及照片也许已经流转。
检察官提示,私人电脑、手机尽量不要储存个人隐私视频、照片及个人信息资料。若确需保存,应通过软件加密保护个人隐私,以免电脑、手机被盗或丢失时给不法之徒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