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手腕骨折,治疗四个月后竟发现原来骨头根本没接好。刘先生来到了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芳村分院讨说法,并要求医院全额支付接下来的治疗费用。院方承认医生存在诊治失误,但只愿意承担部分责任,拒绝其提出的要求。目前双方仍在协商当中。
治疗后手腕关节退变
今年3月,刘先生在骑摩托车时,不慎跌断了左手手腕。经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芳村中医院骨科谭医生诊断,刘先生为左桡骨远端骨折。
治疗期间,刘先生的左手手腕一直红肿、疼痛,而医生称之为正常现象。今年6月,刘先生暗觉不妥,前往佛山中医院检查才得知自己的手骨根本没接好,左手手腕关节已经开始退变,急需手术治疗。
刘先生一怒之下来到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芳村中医院,要求院方负责左手手腕的后续治疗,并承担全部费用。
据悉,从6月24日开始,他们便陆续与院方协商了五六次,但一直调解无果。“我只想尽快把手治好。”刘先生说。
吃饭洗澡无法自理
刘先生是广东龙门县人,在广州打了20几年工,现在在南海的一个花市里担任保安工作,每月2000多块收入,面对后续的4万元手术费,一个五口之家已是无力承担。
“他是家庭的主心骨,就算是东凑西借也是要治的。”刘先生的太太梁女士忧心忡忡地说。
刘先生告诉记者,左手手腕至今未愈,已经严重影响到自己日常的生活自理,吃饭不能捧着碗,只能单手吃,连洗澡也要老婆帮忙,有时候晚上还疼得睡不了觉。
据了解,刘先生和院方曾前往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调解委”)寻求调解。“调解委说医院愿意赔我7000元,我不接受,医院是应该负全责的。”刘先生说。由于伤情拖延已久,刘先生担心再等下去会造成后遗症,但自己实在无力承担高额的手术费用,因此希望院方能先行垫付手术费。不过,院方拒绝这一请求。
院方承认失误愿负责任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芳村分院医务科王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医院的医生水平和能力存在差异,本次事件中的主治医生谭医生在诊治过程中确实存在处理失误,没能及时发现问题,导致病人病情受到拖延。对此院方愿意承担部分责任,但由于刘先生的左手骨折并非由院方造成,因此并不认为院方应该对此负全责,所以拒绝其提出的“承担全额手术费用”的要求,并建议刘先生向调解委申请调解,或者到广州市医疗会做一个医疗事故鉴定,让相关部门来判定院方须承担的责任及赔偿的金额。
根据《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自行协商处理。王科长表示,这一规定也是院方拒绝先行垫付手术费的原因。
律师说法
可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甘翌晓律师表示,如果患者伤情严重又无力负担医疗费用,而与负有承担医疗费用责任的相关单位不能协商解决时,患者可诉至人民法院,并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如果申请被通过,患者就能先行接受手术治疗,不会因为等待最终判决而耽误了治疗。甘律师建议患者如果遇到此类纠纷情况时,应以治疗为重,想办法尽早就医,在病情稳定后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返回腾讯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