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徐超 通讯员郑荣添 周海婷 只因区区十元钱,两人互殴最终均获刑。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对龙岗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仿、董某文故意伤害案作出了判决,两人均被判刑。
2013年5月27日18时许,被告人朱某仿与董某文在龙岗区的一小店打麻将,22时左右,两人因十元钱发生争吵并打斗,随后被告人朱某仿跑进麻将馆拿了一把菜刀,董某文见状亦随即拿起菜刀,二人互砍对方,朱某仿被砍中头部,董某文被砍中头部和肩部。经鉴定,二人均为轻伤。2013年8月23日,龙岗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两被告人提起了公诉,该案中两被告分别被判刑七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