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汪小汉 交通协管员骑一地方牌照警用摩托,与一私家车主发生事故,被指系套牌车。私家车主指系摩托车撞其小车,交警执法却偏袒协管员,与此同时,私家车主还查询到该摩托车系套牌车,其年审、保险均已过期。前日,大浪交警中队称,协警可开地方牌警用摩托车,套牌之事则由龙华中队调查。
警用摩托与私家车发生事故
据私家车主温先生称,12月28日下午2点左右,他开车在龙华新区和平东路最右侧车道行驶,正准备缓慢右拐到路边的移动营业厅办理业务,却被一辆挂着外地牌照的警用摩托车撞上,骑摩托车的是龙华交警中队的一名交通协管员。温先生称他当时车速不快,开了转向灯,完全是摩托车撞到了他车体的后轮位置。“我们下车后,他(交通协管员)还称事故责任都在我”,温先生提供的照片显示,他的丰田车已经部分拐入右侧,车体与车道并不平行,摩托车停在丰田车内侧,牌照粤BF4427。由于涉事协管员属于龙华交警中队,为了回避,事故交由大浪交警中队处理。不过温先生称,他们互相之间比较熟,而且交警也偏袒协管员,最终把他的丰田卡罗拉轿车也扣下了。
交警:套牌与否与事故责任认定无关
根据温先生照片中的牌照信息查询发现,号牌粤B F4427所对应的乃是油松派出所的一辆五羊牌车架号,而且其年审保险都已过期,而前日事故摩托车却是雅马哈牌车架号。前日,在大浪交警中队,温先生被要求在调解室填写交通事故的说明。根据该中队一名协管员的说法,交通协管员可以骑摩托车,只要牌照是地方号牌,不是警号就可以,他们平常骑的就是地方号牌的摩托车。而负责协调处理此事故的交警表示,双方可以经过私下和解,也可以由有关工作人员调解解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是根据路权,与这辆摩托车是否套牌是两回事。对于车主所反映的该摩托车套牌、年审等过期情况,交警部门将调查清楚,如属实,将做出罚款等处罚决定。
前日傍晚,温先生称对方想私下和解,承认要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却没提修车和赔偿,反倒是要求他自己报保险。温先生称,其车辆受损情况到4S店修理可能要2000多元,他拒绝了对方的提议,车辆还没取出来,他希望追究对方肇事和套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