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在2013年12月26日揭牌之后,珠海横琴新区法院昨日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横琴法院实行取消审判庭、取消案件审判审批制等全国首创改革举措。采用全新模式的横琴新区法院昨日上午通过了第一宗立案,这一民事案件由“专职法官”谢伟东审理。
昨日上午9时许,横琴新区法院工作人员刚刚就位,横琴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思悦就带着他的当事人蔡先生来到横琴法院,在表明立案的来意后,他被带至法院大厅的诉讼服务中心。查询、咨询、立案、交费、复印、打印单据、递交相关材料,约20分钟后,黄思悦完成了提交程序。现场的书记员告诉他稍等片刻,他的立案材料被送至法官处审查裁定,5分钟后,书记员带回了准许立案的裁定,缴纳完诉讼费,领取了(2014)珠横法民初字第1号受理案件通知书约。这是横琴新区法院正式运作的第一宗受理案件,一起合同标定800多万的股权转让纠纷。
与传统基层法院立案庭不同的是,横琴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实行了从立案到审核的所有程序“一站式”服务,更加方便快捷。黄思悦介绍,自己代理的这一案件早在5天前就已经受理,从媒体上获知了横琴法院即将受理的消息后,便决定暂缓去香洲区法院立案,等到横琴法院一开门就过来了。“当事人急于解决纠纷,横琴法院效率肯定更高,这是我最看重的。”黄思悦表示。横琴法院副院长曹如波介绍,横琴法院审理案件通常都会走简易程序,比原来程序节约至少一半时间。不过,除了服务性更强更便捷之外,与传统立案庭还有重要一点不同的是,诉讼服务中心并没有审判裁定权,对于需要裁定的部分仍由法官完成,而且服务中心还兼具了投诉和信访功能。
按照《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规程》(试行)中规定的办案流程,这一案件被交由专职法官谢伟东负责。在蔡先生的立案通知书等文书上,仅注明了案件的编号,没了对应的审判庭,多了办案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联系。案号只写了“民”字,不再像传统法院区分民一、民二。
延伸
专职法官级别高待遇好 审案不受行政领导干涉
负责审理横琴新区法院第一宗案件的专职法官谢伟东为副处级,行政上不隶属法院其他机构有专门的书记员和法官助理。这也是横琴法院专职法官的“标配”。1989年大学毕业后,谢伟东在当时的珠海斗门县法院工作,从基层法院一直做到斗门区法院副院长,“突然之间又从一个行政管理者变成了主审法官,而且除了审案,没有任何其他行政事务。”谢伟东说,自己对这一“新角色”开始也并不大适应,现在则已经调整好心态,“记住我自己所有的任务就是审好案子”。
横琴法院专职法官实行“法官员额制”,共设计了8个编制,但目前仅仅只有谢伟东一位,横琴法院院长和两名副院长也在兼职法官。对于新专职法官的招聘,横琴法院人事监察办公室主任介绍,目前已经提出了招聘5个专职法官的申请,“原计划是全社会公开招聘,但又有不能跨省的规定,所以预计只会在广东省内招聘。”
曹如波介绍,专职法官“级别高、待遇好”,专职法官的审判将不会受到庭长、院长等行政领导的干涉,院长、副院长都无权对法官审判的案件进行审批,真正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精神。
按照横琴法院的设计蓝图,今后还将设立审判委员会和法官考评委员会,审判委员会主要负责总结审判经验以及讨论重大或疑难案件,法官考评委员会主要负责指导对法官的培训、考核、评议工作。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