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尝到甜头的陆某二人,认为该方法安全可靠,不会被人发现,遂为其取名“钓金鱼”。
南都讯 记者姚建国 通讯员 黄建烈 陈枝花 竹竿入户化偷为粘,6台手机午夜失踪。昨日,三水法院对一宗采取“钓金鱼”式盗窃的案件进行通报,两男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被告人陆某、覃某系广西人,均为20岁出头,工作处于不稳定状态。2013年10月某日,囊中羞涩多时的陆某二人,经预谋,决定去偷些钱财来花。同月30日,两人想出“钓金鱼”盗窃法,当夜2时30分许,陆某二人去到三水区大塘镇念塘村,经过一间没有关窗户的屋子时,覃某发现一台中兴手机正放在屋内的床头凳子上。
见状,覃某迅速从附近找来一条竹竿,并用准备好的双面胶缠住竹竿的一头。随后,覃某负责望风,陆某将竹竿伸进上述房屋内,将手机粘走。
尝到甜头的陆某二人,认为该方法安全可靠,不会被人发现,遂为其取名“钓金鱼”。2013年11月2日2时许,陆某二人又来到大塘镇塘边村,采用上述“钓鱼”法盗走被害人黄某放在床边桌子上的小米1S手机和天语T780手机及小米2A手机各一台。随后,罗某两人再到塘边村,盗走被害人杨某某放在床头凳子上的华为C8500S手机一台;盗走被害人杨某放在床头凳子上的HTC手机一台。
当日上午,正当陆某二人兴致勃勃地在二手机市场出售涉案手机时,巡逻民警遂将二人传唤到派出所。后经查,公安机关发现了陆某二人的“钓鱼”盗窃行为。后经鉴定,陆某二人盗走的6台手机,价值人民币38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