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流溪河畔,致死责任尚待进一步调查。
南都讯 记者徐勉 李双 10月15日23时许,一场悲剧在溪流河岸边发生,年仅26岁的阿辉在骑车从钟落潭途经溪流河河堤绿道时,从摩托车上摔下,当场死亡。家属称,阿辉是被路上沙石绊倒摔死。据了解,这堆沙石是用于治理溪流河穿堤涵闸的建材,当晚被工人放在路边,准备第二天施工时使用。目前,交警仍在对事故原因做进一步调查。
死因:凌晨骑摩托被沙石绊倒
10月15日深夜,家住花都区花东镇京塘村的梁先生迟迟不见小儿子阿辉回家,正当梁先生焦急万分时,突然接到一个交警的电话,通知梁先生“小孩被送往花都北兴医院,速到医院来”。
到达医院后,警员和医护人员告诉梁先生,儿子阿辉在骑摩托车回家途中不慎摔倒,头部撞地已当场死亡。
昨日中午,南都记者来到花都区花东镇溪流河莘田村段堤岸边看到,数日过去,尽管路上的血迹已经不见,但被阿辉撞坏的石墩已经从堤坝滚下。梁先生指着阿辉撞车位置西侧约10米处说道,“当晚阿辉在和朋友吃完夜宵,骑车从这里路过时,被路上的沙石堆绊倒,车辆失控,随后撞在路边的石块上。”
如今,沙石已被交警从路上清理至河堤下。交警告诉梁先生,这堆石土有3方左右,是水务局用来治理一旁水闸的建材。
存疑:事发时有无设警示物
昨日,南都记者看到,河堤边常有车辆过往,但沿途并未有限速标志,沿线也未安装路灯。附近村民表示,整条路“到了晚上没有车灯完全没法走”。梁先生难过地说:“如果路上有警示牌,我相信阿辉不会撞上。”
昨日,广州流溪河流域管理办公室对此回应,事故发生地为施工现场,属于流溪河穿堤涵闸整治工程。事故发生的防汛道堤岸上立有警示牌,禁止5吨以上货车通行。为了方便莘田村村民,机动车、小车和摩托车允许通行,但限速为30km /h。
南都记者昨日联系到该工程的施工公司——— 山东水利工程总公司该项目负责人雷经理。雷经理表示,和家属已达成初步的调解协议,等待最终的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根据法律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出于人道主义原则,公司还给了家属一万元抚恤金。”雷经理表示。
据家属表示,事发沙石位置未设置警示牌等拦截物。但雷经理回应,根据当日现场施工工人反馈,当晚工人在离开工地时曾放置三个雪糕筒。
目前,具体事故调查结果还需等待交警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