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时任广东省水利厅厅长的黄柏青及其儿子行贿价值502.5万。
商人顾某洪涉嫌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昨日深圳中院受审
吴欣
晶报讯(记者 吴欣)为获得河砂开采权,商人顾某洪涉嫌向时任广东省水利厅厅长的黄柏青及其儿子行贿价值502.5万元人民币、55万元港币的财物。此外,他还涉嫌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被控行贿总金额近千万元。昨日,顾某洪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和行贿罪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9月,广东省西江流域管理局就西江流域肇庆市区笋围可采区河砂开采权对外公开招标,顾某洪与覃某容(另案处理)合作以惠州市创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创昱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在此过程中,顾某洪请求时任广东省水利厅厅长的黄柏青(已被立案侦查,另案处理)给予帮助。黄柏青利用职务之便,让创昱公司得以顺利中标。
为感谢黄柏青的帮助,经黄柏青同意后,顾某洪将价值300万元的公司30%股份,送给黄柏青的儿子黄晖(已被立案侦查,另案处理)名下的深圳市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此外,顾某洪还将一辆价值55万元港币的丰田陆地巡洋舰军牌小汽车无偿交给黄晖使用。
2011年春节前,顾某洪给黄柏青送了一个翡翠花瓶,经鉴定,该翡翠花瓶价格为200万元人民币。
昨日在法庭上,顾某洪承认了自己的行贿行为,但对一些细节表示了异议。他称自己用来行贿的翡翠花瓶购买了两个,只花了70万元人民币,有银行流水凭证为证;送出的汽车黄柏青已变卖,并返还他20余万元。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