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对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系统进行升级,网上交易系统新增功能正式上线运行。
据介绍,此次系统升级,主要是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促成的交易,从网上放盘开始,对房源校验、网上签约、转移登记等各交易环节实施严格监管。
亮点一
真实房源,杜绝虚假交易
房地产中介机构促成的交易在办理存量房网上交易手续时,需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上传交易双方(含共有人)有效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属证明,若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上传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确保房地产中介机构具备合法依据才可办理存量房网上交易手续。
亮点二
信息透明,保障交易当事人知情权
房地产中介机构促成的交易在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手续前,需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上传经交易双方当事人签名确认的《知悉书》,《知悉书》的内容包含交易双方当事人姓名、房屋地址、房屋成交价格、办理网签手续的相关注意事项、办理网签手续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等信息,让交易双方当事人充分了解房屋交易的网签办理情况。
亮点三
安全交易,保障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
为防止个别不良房地产中介机构利用网上交易系统恶意锁盘、未经交易当事人同意擅自办理网签变更等手续的行为,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办理存量房网上交易相关手续(包括签约、变更、撤下网签)并打印书面合同后,应于当天上传交易双方当事人(含共有人)各自手持签名合同的照片,确保交易双方对网签合同内容、办理机构等知悉并认可。若房地产中介机构上传环节未完成的,将无法办理新增存量房网上交易手续。
亮点四
信息共享,促进存量房交易更加规范
此前,网上交易系统已与税务系统、银行系统完成对接,在按揭办理、税费缴交、交易过户时系统会自动调取网签合同与当事人提交的书面合同进行核对,实现信息实时共享。为确保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唯一性,此次系统升级,对已在银行办理过抵押贷款手续的交易,如需变更存量房买卖合同,需由按揭银行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撤回按揭信息后才可继续办理变更手续,避免发生同一宗交易多份合同的情况,减少交易风险,进一步保障交易安全。